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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2026年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6-01-05 】

各系(部)、研究院:

为推进我校“新双高”建设,请结合本专业科研发展需求,制订出本部门科研仪器设备2026年度的采购计划,请于2026116日前报送科研实验中心。

一、基本原则

1、拟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应当符合承担课题项目实际所需,经系(部)、研究院内部论证后形成一致意见方可上报。

2、品种和数量既要满足实际需求又要防止重复购置。拟购已有的设备,须说明已有设备的现状和使用情况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1、各系(部)、研究院根据科研实验要求,结合所需设备的缺口情况,制订拟增购或新购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预案(主要是设备名称和数量),进行市场调研,系(部)、研究院要经过多种途径,亲见或亲自试用过拟购的设备,确认与课题项目契合度高,再货比三家,按照宛财购〔20233号文要求,编制采购询价报告(见附件1)。

2、将采购询价报告报系(部)、研究院领导,由系(部)、研究院领导组织本单位专业教师和相关实验(实训)教师对拟购设备的必要性、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。

3、将论证意见提交系(部)、研究院党政联席会决定,并以书面形式(详细技术材料可在网上公示)进行公示七天。

4、公示结束后完善最终的购置方案,填写2026年拟购置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(附件2)和汇总表(附件3),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、盖系(部)、研究院公章后报我中心,电子版请通过钉钉系统发给科研实验中心姜旭。

5、根据学校国资处招投标科转发的宛财购〔20233号文内容要求,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(即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50万元(含)以上的货物)需要同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(详情请咨询国资处招投标科)。

 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科研实验中心

2026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