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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预约与管理制度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5-03-21 】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推动科研资源共享,激发科研创新活力,提升科研环境质量,规范实验室开放管理程序,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,特此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确保实验室资源的高效利用,鼓励校内外科研人员的交流与合作,促进科学研究与技术进步,同时维护实验室安全与秩序。

第二章 实验室开放对象与时间

第三条 实验室面向全校师生及符合条件的校外单位或个人开放,包括但不限于学者、科研团队、企业研发人员等。

第四条 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工作日,具体时段依学校办公时间而定。特殊情况下的延时使用需经实验室管理部门审批。

第三章 预约与申请流程

第五条 实验室使用采取预约制度。预约者需通过网络平台、电话或直接与实验室管理人员沟通,提交《南阳医专科研实验中心精密仪器及实验场地使用申请表》,经仪器主管人审核,由科研实验中心主任审批后确认预约。

第六条 特殊实验需求应事先声明,实验室将据此提前准备,确保实验条件满足要求。

第四章 实验室管理与操作规范

第七条 进入实验室的科研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与责任感,严格遵循实验室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仪器。

第八条 实验活动应在指定区域进行,占用额外空间需与管理人员协商。实验完成后,应按期办理离室手续,特殊情况需延长使用须获准许。

第九条 仪器使用完毕,应完成必要的维护工作,如清洁、断电断水,保持实验室整洁,填写《科研实验中心精密仪器及实验室验收单》后离场。

第十条 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范。原则上按申请时间使用实验室,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实验室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延长。课题结束后,使用者应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,包括但不限于:复原实验台面,确保无残留试剂或样品;归置好所有使用的仪器设备至原位,确认其功能完好无损;清理实验废弃物,按照实验室安全规定分类存放;以及整理实验区域,使其恢复到使用前的状态。完成上述步骤后,及时办理有关离室手续。

第五章 外来人员管理

第十一条 外来访问人员进入科研实验中心需办理登记手续,遵守实验室规则,且在相关人员陪同下进行参观或其他活动。

第十二条 外来人员使用仪器或参与科研活动,需事先提交书面申请,由中心审批,未经批准不得使用仪器设备。

第十三条 任何私自复制资料、携带危险品等行为严格禁止,违者将依规处理。

第十四条 精密、贵重、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遵循专人管理制度,使用前需熟悉相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及安全指南,并在仪器负责人的监督下完成实践操作培训,确保能够熟练掌握仪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护知识。任何非授权人员不得擅自操作。对于因操作不当、疏忽大意或蓄意破坏等原因造成的仪器损坏,将依据学校相关赔偿制度,

第十五条 按要求填写所有相关的实验记录和使用报告,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。所有实验过程中的原始数据、实验报告、观察结果以及分析结论都应详细记录在案,形成完整的实验资料档案,以便后续查阅和学术追溯。

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仪器档案、申请表及维护记录的保管,定期校验仪器并上报使用情况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科研实验中心资源的人员,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其他未尽事宜,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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